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

  贾艳芬        2017-06-30        205

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

一、考试纪律

1.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,开考15分钟后不准参加考试,作旷考处理,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。

2.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,一律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进入考场。

3.考生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座位入座,违反即取消考试资格。

4.考试时,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或教师允准的书籍、计算器等。其它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,否则涉嫌作弊时一律以作弊论处。在考试过程中,学生不准互相借用文具,一律不准携带电子词典、手机等工具,一经查出,按考试违纪论处。

5.开考后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、随意走动。答卷必须独立完成,不准交头接耳、夹带书本、笔记等,不准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,违者均按考试作弊论处。

6.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,不准拖延答卷时间,否则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记。

7.对学生考试中的违纪、作弊行为,根据《金沙贵宾会线路中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
8.对无故缺考的学生,一律按旷考处理,该课程以零分记,下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重修和补考,只能参加学生毕业前的补考。

9.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缓考者,必须填写《金沙贵宾会线路中心缓考申请表》,经审批办理缓考手续后,方能缓考;否则,按旷考处理。缓考课程跟随下一届学生进行考试。

二、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

1.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认定为考试违纪,该门课程成绩无效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
①未按指定座位就坐者;

②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手势者;

③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而未予拒绝者;

④自带空白答题纸或草稿纸者;

⑤未经监考人员同意,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。

2.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认定为考试作弊,该门课程成绩无效,给予记过处分,并将处理决定存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
①考试中看夹带资料者;

②在桌面、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者;

③考试中传递、接收纸条或试卷的双方;

④考试时偷看他人答卷者;

⑤考试时为他人提供答案者;

⑥使用电子记事本、电子辞典、有存储功能计算器作弊者;

⑦在答卷上填写他人姓名、考号等信息者;

⑧使用通讯工具作弊者;

⑨带走或损毁试卷者。

3.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该门课程成绩无效,并由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情节严重者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,并将处分决定存入学生学籍档案。  

①组织作弊者;

②偷盗试卷者;

③请他人代考者;

④代他人考试者。

4.构成违纪或作弊行为且态度恶劣者,加重一级处理。

特别提醒:对于由他人代替考试、替他人考试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的违反考试纪律者,将予以开除学籍;因违反考试纪律而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,将无法获得金沙贵宾会线路中心学士学位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金沙贵宾会官方002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6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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